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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历史] 《拯救大明美眉》(未删节1-204章)作者:曼佗罗妖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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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7-24 22:38:32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第一卷 金陵风云大明美眉简介 薛宝钗,年龄十八,金陵十二钗之一,薛姨妈的女儿,家中拥有百万之富。   她容貌美丽,肌骨莹润,举止娴雅,聪明绝顶,手腕高明,处事练达,绝佳的管家材料,对主角的事业发展帮助极大。   看过红楼梦的不用我介绍吧?  王夫人,贾政之妻,现任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之妹,与薛姨妈是一母所生的姐妹。   她虽是贾家的二儿媳,也不太说话,但深得贾母的信任。   主角的岳母,一次意外……  贾元春,芳龄二十,被崇祯皇帝封为贤德妃,却成了深宫中的弃妇,雍容优雅,才气过人,性格善良,身份高贵。     贾迎春,芳龄十九,身材傲人,丰腴美艳,性格内向却极是坚毅,聪明过人。     贾探春,芳龄十八,主角的正妻,精明能干,有心机,能决断,连王夫人与凤姐都让她几分,有“玫瑰花”之诨名。   娇柔美艳,善于管理后勤事务,精打细算,钱粮调拨,皆出于此女。     贾惜春,芳龄十六,金陵十二钗之一,少女情怀,活泼伶俐,尚未发育成熟,标准的小萝莉。     何铁手,芳龄不详,五毒教主,性格泼辣大胆,艳若桃李,机巧百变,武功极高,将才也。     柳如是,个性坚强,正直聪慧,魄力奇伟,柳如是名是,字如是,小字蘼芜,本名爱柳,因读辛弃疾词:“我见青山多妩媚,料青山见我应如是”故自号如是;幼即聪慧好学,但由于家贫,从小就被掠卖到吴江为婢,妙龄时坠入章台,易名柳隐,在乱世风尘中往来于江浙金陵之间。   由于她美艳绝代,才气过人,遂成秦淮名姬。     王熙凤,金陵十二钗之一,贾琏之妻,王夫人的内侄女。   长著一双丹凤三角眼,两弯柳叶吊梢眉,身量苗条,体格。   她精明强干,深得贾母和王夫人的信任,成为贾府的实际大管家。   她高踞在贾府几百口人的管家宝座上,口才与威势是她谄上欺下的武器,攫取权力与窃积财富是她的目的。   她极尽权术机变,残忍阴毒之能事,后被主角所收。   第01章 我成了袁承志?  一道极亮的闪电,划空而过,天地间灰蒙蒙的一片,到处都是水汽儿,在闪电的照耀下,一片惨白色,显得有些阴森,随后,“轰隆隆——”  震耳的雷声响彻天际,豆大的雨点儿飘落在山石上,溅起零乱的水花儿,好一场大雨!  飘泼大雨中,山腰处,一个满身锦衣的少年,努力地晃晃头,睁开眼睛,顿时觉得头痛欲裂,身上全都湿透了,他艰难地想要爬起身来,连试了几次,这才将身子渐渐坐起,头依然很疼,头发湿答答地贴在头皮上,雨水顺着脸颊流下,眼睛一时睁不开,只得伸手在眼睛处抹了一把,借机睁开眼睛,哇!这么大的雨!自己竟然是在山上?怎么回事儿?屁股坐着的,是坚硬的山石,手掌摸到的地方,也是石头!  少年再次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,衣服湿漉漉地紧贴在身上,稍动之下,竟然有种被衣服绑住的感觉,咦?不对,这是什么衣服?身上那件长袍,长度一直到膝盖下,颜色根本就看不清楚,可是能感觉到那种长度!裤子薄而软,如今象是塑料薄膜似地贴在身上。     少年奇怪地两手摸索着那件长袍,感觉着它的式样,这跟自己平时穿的那种迷彩服,差别太大了,质料柔软而纤薄,丝绸?我靠,这么大的雨,我身上穿的竟然是丝绸?不对,这种式样,似乎是明朝时的那种长袍,前面的钮扣,形状也是颇为古朴,难道我是在拍戏?这可不是我的工作啊,可是,如果是拍戏的话,还应该有其他的工作人员啊,这荒郊野外的,除了自己,根本就没有其他人,也不对呀。     少年运起目力,仔细地观察着自己的衣服,借着偶尔的闪电的光,终于看清楚了衣服的式样,果然是自己常在电视剧中看到的,明朝的衣服式样!而且头上还有一顶轻纱般的帽子,此时已经完全变了形,窝窝囊囊地趴在自己的头上,脚上穿的是一种手工制作的皮靴,软软的,鞋底儿很厚,里面已经灌满了雨水,脚丫子觉得湿湿的异常难受。     李成龙,男,30岁,中国特战部队首席教官,18岁从军,入伍之前家传武功极为高明,曾获得过省级武术冠军,散打冠军。   入伍后,跟随国家级散打高手勤于苦练,最喜欢高强度的训练,接触过国家级秘传武功,并自觉进行了多项训练,对于现代战争,有着精深的战术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战斗经验,先后担任国家特种部队特训营营长,团长,后破格提升军衔为少将,担任特战部队首席教官多年,期间,研究了世界作战史上的多场战争,尤其是近现代的战争,对于明清到现代的历史极为熟悉。   业余爱好广泛,中国象棋,围棋,琴,筝,萧,笛子,书法,国画等,都特别精研过,水平超乎许多现代专业选手的水平。   特别喜欢的是古诗和古文,还有古代小说等,都有着颇深的研究。     李成龙记忆中的最后一次记忆,是在2010年8月的一天,执行反恐任务中,自己和队友凭着过硬的基本功,爬上十八层的高楼,被对方的高手用高压电线击中,跌下楼房时,失去了知觉,醒来后,就是目前这个样子了。     李成龙内视了一下自己的身体,倒是没有什么伤,李成龙郁闷至极,最终凭着多年野外作战的经验,运足目力,寻找着可以躲雨的地方,果然,山坡上,有一个简易的小窝棚,距离并不远,李成龙迅速朝那里走过去,双腿力量很强劲很灵活,自己还没有适应现在这个身体,对自己腿力的期望值与实际力量值老是不一致,于是摔了几次之后,再爬起来,这才渐渐适应,跌了六七个跟头之后的李成龙,终于来到了窝棚里面,顾不得满身的泥水,直接找了块干燥一点儿的地方,坐了下来,想着心事。     这个身体,还真不错,任督已通,内功精强,四肢强劲有力,个头倒是不矮,有一米八五左右,竟然跟自己原来差不多,精壮程度比原来的自己,似乎犹有过之。   李成龙喘了一会儿气儿,这才站起身来,做了一会儿站桩,顿觉精神健旺,体力充沛,神情气爽。     李成龙忽然想起,我这算是怎么了?重生了?我是谁?郁闷死了,李成龙迅速在脑海里搜索着这个身体的记忆,嘎?袁承志?我是袁承志?靠,明末名将袁崇焕的儿子?年方十八,此时正是穆人清离开华山,木桑道长也离开了,明朝崇祯十四年九月二十,自己武功已成,混元功尚差最后一个关口。   屁的混元功?李成龙练了一会儿,觉得还真是不错,身体上百脉皆通,内气运行沛然而强大,遍体舒泰。     袁承志(以后主角就叫袁承志了)看了看天色,响雷已经不打了,雨也渐渐停了下来,袁承志搜索着记忆中的些许片断,学自穆人清和木桑的武功,自然不会忘却,就是金蛇秘笈上的武功,袁承志也是熟练到了极处,与自己原来的武功和前世的武功相较之下,只觉得前世的武功更是简洁明快,当下在山腰处练了几趟拳,这才真正适应了这个身体的强度。     现在的身体,武功着实不弱,跟前世相比,所差的只是经验和头脑,而恰恰这些自己都具有,不由意气风发,想起父母十几年前的战死(姑且这么说,为行文需要)袁承志也不由悲从中来,忽然想到,金蛇郎君还有一把剑留在山洞里,便取了出来,弄了个包袱罩在外面,想起师傅让自己混元功有成之后离开华山,便背了包袱,辞别大威小乖和哑巴,走下山来,一路上,顾不得欣赏华山的险绝奇伟,这些对他来说,早已熟视无睹。     自己要去哪里?投闯王?哼,一个农民军首领罢了,还是去南京,看看有没有可以发展的地方,袁承志一路行来,经过河南时,那里大旱,饿殍遍地,百姓们衣衫褴褛,吃的是树根草皮,有的甚至吃人,幸好袁承志武功高明,一路上打些鸟兽为食。   第02章 救了俩美女  袁承志一路风餐露宿,将到南京时,已是几个月后的事情,虽然他武功极高,可古代人就是靠着两条腿走路,幸好恩师穆人清还有一些银子给他做盘缠,要不然,来到南京时恰值二月间,天气仍然甚冷,虽然袁承志内功已成,寒暑不侵,可是如果穿着一身单衣走在南京的大街上,也太惊世骇俗了。     清晨的大路上,来往的人并不多,一个个都穿着那种差点儿就要及地的长袍,袁承志虽然已经在这个世界经过了五六个月,可依然对这种衣服非常反感,不过,他也是无奈,如果自己穿着现代版的衣服上了路,还不被人看成是疯子?初春的天气,并不热,反而有些冷,因此,穿着棉袍的人不少,个别的竟然穿着破破烂烂的棉袍,袁承志虽然有一些散碎银子,可也买不起昂贵的棉袍,只得随便买了一件薄薄的棉袍,却花去了半两银子,倒是令袁承志惊讶了半天。     寒风中,路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,袁承志顺着去南京的大路,来到一家茶馆儿门前,袁承志停下脚步,细细打量着茶馆儿的布局,见这路边茶馆小楼竟然全部都是竹制结构的,门前的匾额上,写着四个大字:“云雾茶坊”整个店面的主色调,属于一种红与黑相间的样子,袁承志看了看里面,大长条桌子两边儿,都是竹质的长条凳子,已经有一些客人,坐在长条凳子上,沏上一壶茶,正慢慢地坐喝。     “客官,您来喝茶?请进。   ”  胖胖的店小二,肩上搭着一条长长的毛巾,穿着一件青色长袍,并不是棉的,而是双层的那种,而且他身上因为忙碌,还冒着汗*的湿气儿,袁承志一看店小二的模样,吊梢眉,眯缝眼儿,胖得挺可爱的,当下微笑着走了进去。     袁承志刚刚坐下,就听大路上一片人喊马嘶,袁承志向茶馆外面看去,见一队人马,簇拥着两架漂亮的马车,前面十骑开道,后面十骑跟随,中间十骑保护着,马上的人,都是明朝当时的制式军铠,手里握着制式长枪,马背上还有一把明晃晃的长刀,好不威风!  前面的马车辕上,坐着的是一位天仙般的少女,身穿鹅黄云裳,梳着一双婢女云髻,脸蛋儿雪白,直直的小鼻子,柔润光滑的脸蛋儿,坐在豪华马车上,笑面如花,真的是美艳不可方物。     少女并不赶车,只是轻言浅笑,总是恭敬地回头看向马车里,显然车里才是主人。   而这个美貌少女,竟然只是个婢女!此时那婢女脆声说道:“大家休息一下吧,这里有个茶馆儿,给贵妃娘娘取点儿干净的水来。   ”  那娇脆的吩咐声中,自然带有一股威仪。     几个军士来到茶馆门前,取了水,送给那个美貌少女,正在这时,从这队人马的对面,呼啦啦跑来了几十骑,一个个披衣散发,状若疯狂,手里挥着马刀,将这三十骑的保护卫队,一冲而散,卫队长刚刚抽出长枪,就被对方的人一箭射穿了喉咙,倒到地上抽搐去了,其他兵士,哪里还会拼死战斗?发一声喊,飞马逃走。   几十骑的骑兵,围着两架马车,胡乱地调笑着,车辕上的少女,浑身颤抖,泪水涟涟:“贵妃娘娘,我们……”  小宫女立刻变成了受惊的小猫。     袁承志看到这里,知道这主仆是难以幸免了,自己管还是不管?看这个样子,这主仆应该是皇宫里出来的,而且是贵妃娘娘,袁承志思量了一下,决定还是伸手管了。   于是长身而起,脚步一错,以迅捷无比的速度,绕过马队的包围圈儿,欺到马车前:“姑娘不必惊慌,我来救你。   ”  袁承志静静地站在车辕上,那美貌少女,都不知道袁承志是怎么上车的,只是忽然眼前就多了一个人,虽然害怕,听得袁承志这么说,心里也就安定了许多。     “哈哈……一个书呆子罢了,也敢救人?大伙儿上,把他砍了算了。   ”  一个队长模样的人,伸马鞭梢一指袁承志,立刻上来四个人,马刀挥起,袁承志不敢再站在车辕上,飞身跳下,迎上前去,手里却暗藏了几颗石子,四人还没冲到袁承志的近前,面上早就中了袁承志的小石子,鲜血直流,气得哇哇大叫,却苦于眼睛睁不开,看不到对方,只好拨马而回。     “我不想伤及你们的性命,不要逼我杀人。   ”  袁承志此时虽然知道对方是农民军的人,可也不想杀他们,因此出声警告道。     “你他娘的,伤了我们张大帅的人,还说我们逼你?哼,干了他。   ”  队长模样的人一声大叫,其余的几十人,瞬间围拢过来,几十把马刀挥起,站在中间的袁承志,虽然身材高大,可在这些骑兵面前,就显得渺小了许多,轩辕上的少女,大惊:完了!这下完了。   吓得闭上了眼睛,只听得呛啷啷一阵金铁交鸣,随后归于沉寂。   少女又愣了半天,这才睁开眼睛,从自己捂着脸的批缝间,往外看去:啊?只见对方队长的马上,如天神般站着一个人,手里挥着一把奇形怪状的剑,队长和他的属下们,都已经倒在地上,轻声呻吟。     美貌少女尖声叫道:“恩公快救娘娘!”  少女话音刚落,袁承志的身影一闪,已经来到马车的车辕上,少女立刻安了心,那雪白的玉手,紧紧抓住袁承志的衣襟,“恩公,救我家娘娘。   ”  那真叫珠泪纷飞,楚楚可怜。     正在这时,身后忽然又是人喊马嘶声传来,尘土飞扬中,大队人马从远处逼近,袁承志见情形危急,一剑将马车前面劈开,里面的女人叫得发抖,缩着身子,花容失色,袁承志顾不得看她的模样,只叫了一声:“别怕,我是救你的。   ”  上前一把将车里的人抱起,跃出马车,手里的宝剑已经收起,伸左手将车辕上的少女抱起来,目光一扫,挑了一匹健壮的马,跃身而上,将少女放在背后,贵妃娘娘抱在身前,扯下马鞭,打马飞奔向南京。   第03章 荣国府  袁承志一边打马飞奔,一边回头望去,见漫天的尘土和狂乱的马嘶声,显然是大队人马,自己一马驮三人,还真是有些不便,本想自己跳下马来,可问了一声那少女,结果背后的少女早就吓得浑身抖成一团,哪里还能骑马?贵妃娘娘,就更不用说了。   袁承志心急火燎,对方的大队越来越近,眼见得南京城在望了,可对方离自己,也只有两箭之遥了。     袁承志将怀里的贵妃娘娘扶正,让她坐在自己身前,虽然随着马匹的跳动,两人的身体挨挨擦擦,可这个时候,谁还顾得了这个?袁承志这才注意打量了一下怀里扶着的贵妃娘娘,见她云髻高挽,皮肤保养得极好,从领口处,透出缕缕醉人无比的香风,虽然惊慌失措,却还安然,那如云的秀发,随风飘扬,充满着一种动感的美,前面的脸蛋儿,虽然刚才匆匆一瞥,很显然超过了身后这个少女的美,而且是一种雍容华贵的美。     “贵妃娘娘,你会骑马么?抓紧马鞍。   ”  袁承志无奈之下,只得询问道。     “啊……我……不会呀。   ”  前面的贵妃娘娘,话声一出,倒把个袁承志给惊了一跳,这女人的声音,哪有这么好听的?此时虽然如丧家之犬一般,可她说话的声音,仍然如珠落玉盘,娇脆而妩媚。     “那……来不及了,贵妃娘娘,你来骑马,后面的女孩,你抱住贵妃娘娘,我这就下去了。   ”  袁承志急声吩咐道,后面的人马,离得太近了,眼见得一箭射来,就可能会射到自己身上了。     “啊……那,你怎么办?”  虽然情势危急,贵妃娘娘仍然还能想到救她的恩公,还真是不错的美人呢。     “别管我,你们直接冲进城去。   ”  袁承志身轻如燕,跳下马来,那马上少了一个身高体重的袁承志,自然跑得快了一些,直接冲过吊桥,飞奔入了城,袁承志运起轻功,飞速追上,吊桥正缓缓升起,对面大队人马如果追进城来,那还了得?当然要升吊桥了。   袁承志来到吊桥近前时,奋起神力,运足力气,高高跃起,伸手在吊桥头上一搭,身体一翻,上了吊桥,快步奔向城门。   后面的追兵,见他们已经进了城,胡乱地骂了一番,拨马便回。     袁承志进了城门,稍事喘息,守城的士兵,验过袁承志的身份文牒,才放袁承志进了城。   袁承志一时也不知道去哪里,便信步往南京城的大街上走去。   南京,古称金陵,是著名的古都,在明朝时,称为南都,也是重要的经济文化中心。     古人迷信,常想要占有天下,必须要占据王气之地,南京就是这么一个地方,紫金山纵横南北,恰似巨龙潜伏,而石头山则临江陡峭,如虎盘踞,这就是南京龙蟠虎踞的来历,此外在南京的前方还有一条长江,皇帝和我们一样,买房子前都要看风水,南京背山面水,实在风水好得爆棚。   在明之前,已经有六朝定都于此,到了元朝,这个地方叫集庆路。   不但地势险要,而且还很富呢。   附近不但是重要的粮食产区,还兼顾着商业中心的作用,最重要的是,这里有运河之利,在那个从北京走到南京要几个月的年代,水路实在是太重要了。     袁承志正漫无目的地往前走,忽然前面一个青年公子,带着家人拦住了袁承志,倒把袁承志吓了一跳,看那青年公子时: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,齐眉勒着二龙戏珠金抹额,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,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,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缎排穗褂,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。   面若中秋之月,色如春晓之花,鬓若刀裁,眉如墨画,鼻如悬胆,睛若秋波,虽怒时而似笑,即瞋视而有情。   项上金螭缨络,又有一根五色丝绦,系着一块美玉。     青年公子只是盯着袁承志猛瞧,随后笑道:“你可是刚才救了两位女子的恩人?”  “嗯,正是在下,不知这位公子是?”  袁承志拱手为礼,见他只是微微还礼,知他是富家公子,倒并不为意。     “这是我家宝二爷,请问相公名讳?”  那家人赶紧上前问道。     “宝二爷?”  袁承志疑惑了,“难道,是贾府的宝玉宝二爷?”  袁承志疑惑地看向青年公子,见他微微点头,似笑非笑,倒也算是一个浊世佳公子了。   靠,自己竟然遇到了贾宝玉!这算什么说道?  “在下袁承志,父亲名讳叫做袁崇焕。   ”  袁承志礼貌地回答。     “袁崇焕?你是袁伯父的儿子?哈哈,太好了,太妙了。   ”  贾宝玉拍着手,眼睛眯成了一条缝,“这可太好了,你多大了?”  “我年方十九岁,来到南京,正要找个地方投宿。   ”  袁承志老实地回答道。     “哈哈,投什么宿?贾府里,还养不起你么?”  贾宝玉素来不喜与男子结交,袁承志当然明白他的怪毛病,见他似乎与自己颇为投缘,倒也欣喜了一番,金陵的名门贾府,因为一本红楼梦而闻名于世,袁承志作为未来人,当然知道贾宝玉这个人。     “那就谢谢宝二爷了。   ”  袁承志躬身答道。     “嗯,这话不用说了,我元春姐姐,正等着你呢,快点儿跟我进来吧。   ”  贾宝玉当先而行,那家人便跟在宝玉身后,袁承志只得跟在贾宝玉身后而行,不多时,便来到一座大大的宅院前,街北蹲着两个大石狮子,三间兽头大门,门前列坐着十来个华冠丽服之人,正门不开,只东西两角门有人出入。   正门之上有一匾,匾上大书“敕造宁国府”五个大字。   这里应该就是那位贾赦的府第了。     又往西不远,照样也是三间大门,方是“荣国府”却不进正门,只由西角门而进。   至一垂花门,进了垂花门,两边是超手游廊,正中是穿堂,当地放着一个紫檀架子大理石屏风。   转过屏风,小小三间厅房,厅后便是正房大院。   正面五间上房,皆是雕梁画栋,两边穿山游廊厢房,挂着各色鹦鹉画眉等雀鸟。   第04章 四姐妹  台阶上坐着几个穿红着绿的丫头,一见他们来了,都笑迎上来道:“刚才老太太还念诵呢!可巧就来了。   ”  于是三四人争着打帘子,一面听得人说:“宝二爷回来了。   ”  袁承志当然知道,自己算是走进了荣国府的大门了,想来这就是那位贾政老先生的府第,贾宝玉命丫头们上了茶,自己转身去了后堂,袁承志不敢有异动,只得故作老实地坐在那里喝着闷茶,好半天功夫,这才听得人叫道:“娘娘驾到!”  袁承志的思想是现代人,对于什么娘娘之类的,根本就没什么尊敬之意(美女除外,嘎嘎)听得叫声,也只得站起身来,以示迎接,其实,袁承志站起身来的原因,却是因为丫头们都已经跪在当地。     内堂许多丫头们簇拥着四个大美女出来了,走在最前面的,袁承志一看就知道就是自己救的那位娘娘了,只见她一身黄色云衫,上面绣着一只飞天凤凰,头上凤冠霞帔,珠玉莹莹,走路的姿势也是极为严谨,不敢稍有一丝过分,一举一动,都显露出自己身份的高贵,娇艳的玉脸显得有些丰腴,纤纤玉手间,握着一条绣着金边儿的丝帕,目光纯净,满身华贵之气。     袁承志心想,这位就是贾元春了,看模样,还真是挺好看呢,身后跟着的,有三位姑娘。   第一个肌肤微丰,身材合中,腮凝新荔,鼻腻鹅脂,温柔沉默,观之可亲,这位姑娘虽然穿着宽松的衣服,那胸前的翘挺,依然掩盖不住,丰臀摇摆,更是惹人遐思。   第二个削肩细腰,长挑身材,鸭蛋脸儿,俊眼修眉,顾盼神飞,肌肤晶莹,欺霜赛雪,身材发育得非常到位,尤其是女人特征的部位,更是该挺的地方挺,该翘的地方翘,特别是一脸的书卷气质,让人一见,如仙子一般。   第三个是个小萝丽,身量不足,形体上到处都比前两个小一号。   其钗环裙袄,三人皆是一样的妆束。     袁承志虽然不好就这么呆愣愣地望着四女,却心里暗想到,后面跟着的,应该就是迎春,探春,惜春三姐妹了。   只是,不知道这四姐妹一起出来,见自己这个男客,是什么意思?  “都平身吧。   ”  元春这位贵妃娘娘,莲步轻移,来到袁承志面前,那股熟悉的香风,再次涌满了袁承志的鼻端,贾元春雍容地微笑着,“袁公子,真没想到,救我的,居然是我爹的故人之子,真是多谢你了。   ”  贾元春手帕一甩,微微欠身,语声里显露出元春这位贤德妃的修养和矜持。     “不敢不敢,娘娘遇难,出手相救,也是我份内之事。   ”  袁承志连忙躬身施礼,眼睛却偷瞧着面前的四位姑娘,见那个年龄最小的,瞪大一双俏目,盯住了自己,眼睛瞬也不瞬,到底是年龄小,忍耐不住啊,袁承志心里偷偷地笑了。     “今天的事,真是把我吓坏了,袁公子神功,真是盖世无敌啊,几十个贼人,竟然被袁公子一个人给收拾了,不知袁公子可曾读书?”  贾元春挥手将袁承志让到了宾位,这才自己坐下,其他三位姑娘,很自然地站在了元春的身后。     “读书?呃……”  袁承志心想,我读的书太多了,许多你们听都没听说过,可也不能这么说啊,袁承志沉吟了一下,“说实话,我读的书倒是不少,按咱们明朝的说法嘛,读的都是些杂书罢了。   ”  “哦?杂书也是书嘛,听袁公子谈吐不俗,袁公子原来学问不低呢。   ”  贾元春那圆润美妙的声音,满含着对袁承志的赞赏,脸上也微微露出赞美的神色,“难得袁公子文武双全,真是难得的人才啊。   ”  贾元春说着话,眼睛却望向了随着着她的三位姑娘中的第二个,只见那鸭蛋脸儿的女孩,脸泛晕红,娇羞不胜。     “哪里哪里。   ”  袁承志见了元春的神色,有由有些奇怪,夸赞自己倒还罢了,干嘛夸自己的时候,却看向别人?这不象是个娘娘应该有的修养吧?嗯?那位应该叫探春的姑娘,竟然红着脸低下头去,这是哪一出?“说什么文武双全啊,我学了一身本事,也只想救国家于危难罢了,只是报国无门,唉。   ”  袁承志叹了口气,其实,他心中想的是:遇上了这位娘娘千岁,报国就要‘有门儿’了。     “嗯,袁公子有此志向,也是大明子民份所当为,报国之事,容后再谈,袁公子,我看你谈吐文雅,武功也是上等,又对我有救命之恩,这可是天大的恩情呢,所以。   ”  元春说到这里,微微顿了一顿,雍容的美目,定定地望着袁承志,“不知袁公子可曾婚配?”  元春用她那好听的美妙声音,说出了一件令袁承志心里兴奋到极点的消息!  “没有,只恨如今国家大厦将倾,百姓陷于水深火热之中,一时不敢考虑婚事。   ”  袁承志的回答,让站在元春旁边的探春,妙目一亮,随即低下头,目光垂下,却仍然忍不住偷偷再看袁承志一眼,袁承志当然看得出来,这个贾探春,显然是真的看上自己了,怎么办?荣国府出身的三小姐,倒也并不辱没自己。     “眼下,我有一个小妹,年方二八,叫做探春,不知袁公子可满意?”  元春雍容地微笑着,心里却一直在想着刚才被袁承志搂住时的情景,忍不住暗暗责怪自己。     “既然娘娘美意,小民焉敢不尊?一切全凭娘娘作主。   ”  袁承志当然也想要安定下来,来到这个世界,攀上荣国府这棵大树,却也是个挺好的选择,再说了,看探春那一直羞涩难抑的美态,曲线玲珑间,也是美艳至极。     “那……这件婚事,就由我作主定下了,袁公子有什么信物,给探春留下一件,探春,你也取一件信物给袁公子吧。   ”  元春看向自己的漂亮妹妹探春时,只见探春低垂着头,显得有些瘦削的肩膀微微抖动,细腰一扭,转过了身去,脸色更加红了,不敢再面对袁承志,只是从腰间摘下一块美玉,递给身旁的小萝丽,小萝丽咭地笑了一声,接过那块美玉,蹦蹦跳跳地来到袁承志面前。     “袁姐夫,惜春讨赏了。   ”  这个小惜春,睁大一双妙目,抖动着一双弯弯的黛眉,伸出小手,手里握着那块美玉,递向袁承志。     “谢谢惜春姑娘,只是……我身无长物,一时之间,还真没什么信物可以送给探春姑娘,呃……不好意思。   ”  袁承志微窘,“这样吧,我明天再来拜访,这事情太匆忙,我也一时准备不齐,真是失礼了。   ”  “不用,我这里有皇上御赐的玉如意一把,袁公子救我性命,算是我送给袁公子的谢意,你就当作信物,送给探春吧。   ”  元春说完,将手里的一把晶莹剔透的玉如意,递了过来,小萝丽立刻伸手拿了过来,嘴里却道:“谢谢袁公子。   ”  转身跑了回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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